位置: 首页 > 范文 > 参考资料

市委举行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学习宣传座谈会

人气: | 时间:2018-11-01 | 发布:

由上海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共同主办的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学习宣传座谈会在上海展览中心友谊会堂举行。

座谈会上,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潘敏总结了一年来学习、宣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总体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人民日报社上海分社采访部副主任姜泓冰,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上海广播电视台电视新闻中心编导金嬿,上海人民出版社总编辑王为松,上海越剧院越剧《燃灯者》出品人、总策划李莉,静安检察院社区检察科科长赵丹,浦东新区东明路街道“红梅工作室”负责人、市人民调解协会会长冯红梅等同志,从各自学习宣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的体会出发,作了交流发言。

邹碧华同志逝世一年多来,学习、宣传他“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的先进事迹和甘当“燃灯者”的崇高精神,是上海多年来渠道最多、范围最广、影响最大的一次。“法官当如邹碧华,干部当如邹碧华”,在全国范围内成为“四个全面”征程中的时代共鸣。根据中央要求,各部门通力协作,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理论宣传联动,通过新闻媒体集中报道、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主题展览、研讨会、演讲比赛、越剧、话剧、电影、歌曲等传播方式,全面呈现了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一个可敬科学可爱的法治燃灯者形象,在全社会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认可和传播。座谈会上,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报告文学《“燃灯者”邹碧华》、传记文学《邹碧华传》、学习宣传实录《聚焦“燃灯者”》,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绘本《法治“燃灯者”邹碧华》,上海书画出版社出版画册《碧丽中华——人民的好法官邹碧华》等五本图书进行了集中发布。

邹碧华同志生前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委会委员、高级法官,中共党员。2014年12月10日14时许,邹碧华同志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7时20分不幸因公殉职,终年47岁。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称赞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中组部、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委分别追授邹碧华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时代楷模”、“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此外,邹碧华同志当选“光荣与力量——2015感动上海年度人物”、并在“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TV2015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中当选“年度致敬英雄”。

 
上一篇: 党员学习敬业奉献道德模范朱瑞新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下一篇: 党员干部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学习宣传座谈会

最新参考资料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