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三实党课讲稿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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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稿一:严以修身,筑牢信仰之基
同志们:
今天我们围绕“三严三实”中的“严以修身”进行深入学习和探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这为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指明了方向。
修身,首在修党性。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加强党性修养,就是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我们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通过不断学习,提高政治素养,坚定理想信念,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修身,重在修德行。道德高尚是良好作风的内在要求。我们要自觉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汲取其中的道德精华。要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要像周恩来同志那样,以身作则,带一个好头,影响一大片。通过自身的模范行为,赢得群众的尊重和信赖,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修身,贵在持之以恒。修身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辈子的功课。我们要把“严以修身”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要经常拿起纪律的“镜子”,自我检点生活的小节、细节,清扫身上的灰尘;亮起心底的“红绿灯”,知行用好权,知止不妄为。唯有如此,才能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讲稿二:严以用权,恪守为民之责
同志们:
本次党课我们聚焦“三严三实”中的“严以用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这深刻阐明了权力运行的根本原则和行为准则。
权力来自人民,必须服务人民。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千方百计解决群众所盼、所急、所需。要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特权思想和以权谋私行为,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只有时刻牢记这一点,才能确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真正造福于民。
权力运行,必须遵守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是“严以用权”的核心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权威。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的监管,让权力运行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主动接受监督,把权力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敢于担当,方能不负重托。严以用权,不仅要求我们廉洁自律,更要求我们敢于担当、善于作为。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要杜绝“四平八稳”“成绩不大年年有”的平庸心态,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和勇气,抢抓发展机遇,破解发展难题,切实担负起推动地区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重任。
讲稿三:严以律己,永葆清廉本色
同志们:
今天我们共同探讨“三严三实”中的“严以律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这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更是为政之基。
心存敬畏,方能行有所止。领导干部面临的考验和诱惑十分复杂,必须时刻保持警惕。要敬畏群众,时刻为群众着想;要敬畏法纪,坚守党纪国法防线;要敬畏责任,不忘使命,勇于担当。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常守为官之德。要管好自己的“手”和“脚”,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坚决抵制各种诱惑,不越雷池,不碰红线。
慎独慎微,方能防微杜渐。慎独,是指在独处时也能谨慎不苟;慎微,是指注重细节,防微杜渐。我们要勤于自省,经常审视自己,看一看自我要求严不严?对家人、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要求严不严?是不是谨慎交友、从善交友、择廉交友?要在无人之时、细微之处保持高度警觉,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
遵守党纪国法,方能永葆清廉。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我们要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自觉遵守党纪国法,遵守廉政准则。要带头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要清清爽爽做人、坦坦荡荡做官、干干净净做事,以自身的清廉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同志们,践行“三严三实”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让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严”和“实”的要求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努力成为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