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服务员规章制度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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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房服务员规章制度范文一: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 客房服务员须准时到岗,统一穿着公司配发的工作制服,佩戴工牌。制服需保持整洁、无褶皱,不得在工作区域佩戴夸张饰品或涂抹浓烈香水。
第二条 工作期间禁止聚众闲聊、大声喧哗或使用手机。用餐与休息须在规定时间与指定区域内进行,不得擅自离岗或提前下班。
第三条 对待客人应态度和蔼,主动问候,语言文明。进入客房前必须先轻声敲门,并报明身份“客房服务”,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若房间无人应答,应使用工作钥匙轻缓开启,发现客人正在休息或不便时,应立即退出并轻声关门。
第四条 严禁利用工作之便私拿、偷窃客人物品或酒店公物。不得擅自翻动客人的行李、衣物和私人物品。拾获客人遗留物品,必须第一时间上交至前台登记保管。
第五条 同事之间应团结互助,相互配合。严禁在服务区内吸烟、饮酒或吃零食。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工作车、清洁工具归位至指定地点。
客房服务员规章制度范文二:清洁与卫生标准
第一条 每日班前会结束后,服务员须领取清洁用具及当日报表。检查工作车上的布草、易耗品是否齐全,清洁药水是否充足,严禁空车作业。
第二条 严格按照“先铺后洗、从上到下、从里到外”的流程操作。撤换下来的布草必须与干净布草分开放置,严禁混用。清洗杯具时须使用专用消毒剂,并用干净抹布擦干,不留水渍。
第三条 卫生间清洁须使用专用抹布与工具。马桶、面盆、淋浴房必须做到无污渍、无异味、无水垢。地面与墙面交接处不得有积尘。
第四条 家具表面、电器开关、遥控器、电话机等高频接触部位须每日用消毒湿巾擦拭。地毯必须每日吸尘,发现顽固污渍须立即报修或使用专用药剂处理。
第五条 清洁完毕的客房,须检查灯具、电视、空调等电器是否正常运行。发现问题须在报表上注明并报修。最后关上房门,并在报表上标注“OK”房状态。
客房服务员规章制度范文三:安全与消防管理
第一条 所有服务员必须熟练掌握灭火器、消防栓及手动报警按钮的位置与使用方法。每半年参加一次消防演练,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
第二条 工作期间如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当班主管或安保部门。不得私自处理或隐瞒不报。
第三条 清洁过程中,严禁将大量布草或杂物堆放在走廊或消防通道内。工作车不得阻挡灭火器箱或安全出口指示牌。
第四条 服务员在房间内禁止使用客用插座为私人物品充电。发现房间内电线裸露、电器故障或异味,须立即断电并上报工程部。
第五条 退房检查时,若发现房内有易燃易爆物品、违禁品或大量药片针剂,须保持原状,立即通知主管与安保人员到场处理。不得擅自触碰或移动。
第六条 下班前须检查各自负责区域的门窗是否关闭,水电是否切断。所有清洁工具均不得留在公共走廊过夜。
客房服务员规章制度范文四:物品管理与交接班制度
第一条 服务员对各自领用的工作车、吸尘器、对讲机等工具负有保管责任。禁止互相借用后不归还,造成遗失或损坏的,由责任人按价赔偿。
第二条 客房内配放的茶包、咖啡、洗漱用品、拖鞋等易耗品,须按标准数量摆放。严禁私自带回家或赠送他人。客用消耗品须每日如实登记。
第三条 如发现房间内家具、墙面或玻璃有破损,须在报表上详细记录时间、位置及损坏程度。若上一班次未记录而本班次发现,视为本班次责任。
第四条 交接班须在指定区域进行。交班人需将未完成的工作、客人特殊要求、遗留物品情况、报修进度等逐条口头并书面交接。接班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五条 客人遗留物品须在发现后十分钟内通知前台并填写遗留物品登记表。贵重物品如现金、首饰、电脑等,须立即封存并交由客房部经理保管。
第六条 严禁跨楼层擅自拿取其他楼层的布草或设备。每月底进行一次资产盘点,发现数量不符或异常损耗,由当班人员共同承担解释与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