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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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制度
第一条 为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域及附属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检查小组,由生产副厂长任组长,安全主管任副组长,各车间主任及专职安全员为组员。
第四条 检查方式分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和综合大检查。日常巡查每日由当班安全员负责;专项检查针对用电、消防、危化品等特定项目;季节性检查在换季前一周开展;综合大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
第五条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作业环境是否整洁、设备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电气线路是否规范、员工劳保用品佩戴情况以及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第六条 检查人员必须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位置和隐患等级。一般隐患应在24小时内整改完毕,重大隐患需立即停工并上报。
第七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依据公司奖惩条例进行处罚;对提出有效整改建议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八条 所有检查记录须整理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作为年度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安全委员会所有。
第二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等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部。
第三条 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第一责任人,安全总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 检查实行分层负责制:班组每日开工前进行岗前自检;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全面排查;公司工程部每月进行一次飞行检查。
第五条 重点检查内容包括:脚手架搭设是否规范、临边洞口防护是否到位、施工用电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塔吊及升降机等大型机械的维保记录是否完整。
第六条 检查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安全员有权当场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直至隐患消除方可复工。对于拒不整改的班组,处以罚款并通报批评。
第七条 每次检查结束后,项目部必须召开安全碰头会,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第八条 所有检查记录及整改前后对比照片需上传至公司安全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化留痕。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修订与解释。
第三篇: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 为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公共安全,依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办公楼、员工宿舍、食堂、仓库等所有消防重点部位。
第三条 消防安全检查由安保部门牵头,各部门负责人配合执行。
第四条 检查频率要求:安保人员每日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巡视;每月对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灯进行全面测试;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单位消防联动演练。
第五条 检查要点: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是否在有效期内;消火栓组件是否齐全、水压是否达标;自动喷淋系统和火灾报警控制器是否处于自动运行状态;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清晰可见。
第六条 严禁在疏散通道堆放杂物,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电。一旦发现上述行为,立即责令整改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条 检查中发现的故障设备需在2小时内报修,维修期间必须采取临时替代措施并明确警戒标识。
第八条 每月出具《消防安全检查月报》,内容包括检查概况、隐患整改率、设备完好率以及下月工作重点,报送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环节的安全管理,防止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涉及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化学品的实验室、生产车间及专用仓库。
第三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检查,成员包括仓库管理员、使用部门主管和化验员。
第四条 检查内容:化学品是否按照分类分区原则存放,严禁氧化剂与还原剂混存;容器标识是否清晰,是否在有效期内;通风排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应急洗眼器和防泄漏沙箱是否配备齐全。
第五条 每日进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领用登记台账必须与实际库存相符,账物不符需立即查明原因。
第六条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检查人员有权对未穿戴防护装备的违规操作行为进行制止并记录。
第七条 发现化学品包装破损、泄漏等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疏散周边人员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上报主管部门。
第八条 每次检查结束,需将《危化品安全检查表》签字确认后存档,电子版同步上传至安全管理系统。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解释,每两年进行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