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篇
2026-01-31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篇:通用基础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安全性和有效利用,避免技术流失,保障公司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售后服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科研、设计、开发、生产、检验、设备、基建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技术文件:产品图纸、设计说明书、计算书、技术规范、工艺文件(工艺流程卡、作业指导书)、检验标准等。 科研文档: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实验数据、测试报告、技术总结、评审记录等。 外来资料:客户提供的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国标/国际标准、供应商技术手册、专利文献等。 电子与数字资料:存储在计算机、服务器及各类存储介质中的上述资料的电子版本、CAD文件、三维模型、源代码等。第三条 管理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确保安全、高效利用。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第四条 技术部(或研发中心)
负责技术资料的生成、编制、审核、修改和版本控制。 负责本部门技术资料的日常整理、预立卷和移交。 指定专人担任部门技术资料管理员。第五条 档案室(或综合管理部)
负责制定并执行公司技术资料管理政策与流程。 负责接收、分类、编目、保管、借阅、归档和销毁各类技术资料。 负责技术资料管理系统的维护与数据备份。 对各部门技术资料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第六条 各相关部门
生产、质量、设备等部门负责其业务范围内产生或使用的技术资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并按规定向档案室移交需长期保存的资料。第三章 技术资料的生成与审批第七条 编制与标识
所有技术资料必须格式规范、内容清晰、签字齐全。图纸、文件必须包含唯一性标识,如文件编号、名称、版本号、生效日期等。第八条 审核与批准
技术资料必须按《技术文件审批流程》履行审核(如校对、审核)和批准手续,确保其技术正确性和适用性。未经批准生效的资料不得下发使用。第四章 技术资料的归档与保管第九条 归档范围
凡已办理完毕、具有长期保存价值或阶段性保存价值的技术资料,均需归档。第十条 归档流程
项目结束或文件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由生成部门整理成套,编制移交清单。 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移交公司档案室。 档案室管理员核对无误后,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确认,完成归档。第十一条 保管要求
纸质资料存放于防火、防潮、防蛀、安全的档案库房。 电子资料必须在公司指定的服务器或安全存储设备中进行多介质备份(至少一式两份),并定期检查可读性。 涉密或核心资料须单独登记,加密存储,严格管控访问权限。第五章 技术资料的借阅与使用第十二条 借阅申请
借阅者需通过公司OA系统或填写《技术资料借阅申请单》,注明借阅目的、资料编号和使用期限,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及资料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第十三条 使用规定
借阅人须妥善保管资料,不得涂改、损坏、复制、传播或用于申请用途以外的目的。 电子资料严禁擅自下载、打印或通过互联网传输。 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15天,到期需办理续借或归还手续。第六章 技术资料的变更与作废第十四条 变更控制
任何技术资料的变更,必须提出申请,说明变更原因,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变更批准后,档案室应及时收回旧版本,发放新版本,并更新记录。第十五条 作废处理
已失效的技术资料,由档案室统一从使用场所回收。需销毁的作废资料,编制销毁清册,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两人在场监督销毁,并记录归档。第七章 罚则第十六条
对违反本制度,导致技术资料丢失、损坏、泄密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八章 附则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档案室(或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二篇:研发项目导向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研发项目全生命周期中技术资料的创建、管理、共享与传承,保障项目知识资产的安全与有效复用,提升研发效率与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研发项目(从预研、立项到结题验收)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技术资料。第二章 项目各阶段资料管理要求第三条 立项与计划阶段
必须输出并归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任务书/合同》、《项目计划书》。 明确本项目技术资料的分类清单、密级和交付物要求。第四条 设计与开发阶段
动态管理设计输入、输出文件,如:《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概要/详细设计文档》、《接口文档》。 所有设计图纸、模型、源代码必须纳入配置管理工具(如Git, SVN, PDM系统)进行版本控制。 实验记录、仿真数据、测试用例必须实时、规范地记录在受控的实验室管理系统或电子笔记本中。第五条 测试与验证阶段
必须归档全部《测试报告》(单元测试、集成测试、系统测试)、《验证报告》、《评审记录》(设计评审、代码评审)。 问题跟踪清单(Bug List)及其关闭记录作为重要过程资料保存。第六条 结题与移交阶段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完整的《项目技术资料归档清单》。 必须交付全套最终版技术资料包,包括所有源代码、可执行文件、技术文档、用户手册等。 完成项目知识总结报告,提炼经验教训与可复用资产。第三章 管理工具与平台第七条
公司统一建立并使用研发管理平台(如Jira, Confluence)和代码/设计数据仓库(如GitLab, PDM/PLM系统),作为技术资料生成、存储和协作的主要环境。第八条
禁止在私人电脑、公共云盘及未经批准的系统中存储核心研发资料。第四章 权限管理与安全保密第九条 分级授权
根据项目角色(项目经理、开发工程师、测试工程师等)和资料密级,在管理平台上设置严格的访问、下载、修改权限。第十条 保密义务
所有项目成员须签订保密协议。离职、转岗时,必须办理技术资料交接与权限清零手续。第五章 知识复用与资产化第十一条
归档后的项目技术资料,经评估后可转化为公司标准件库、设计规范、通用模块或专利提案。第十二条
鼓励项目组在Confluence等Wiki平台上编写和更新技术文档,形成可搜索、可积累的组织知识库。第六章 附则
(同第一篇,略作调整)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三篇:涉密/核心技术强化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
为确保公司核心技术、商业秘密及敏感技术资料的安全,防范技术泄露风险,特制定本严格管理制度。第二条 核心范围
本制度核心管控范围包括:核心技术方案、源代码、算法、未公开的专利技术、工艺诀窍、重要实验数据、核心客户技术协议等。第二章 密级划分第三条 等级
公司技术资料密级划分为三级:
绝密:公司最重要的核心技术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 机密:公司重要的技术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严重损害。 秘密:公司一般的内部技术资料,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害。第三章 全生命周期管控第四条 创建与标识
生成时即须由创建人确定密级,审核人核定。 所有载体(纸质、电子)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注统一的密级标识(如“绝密”、“机密”)和保密期限。第五条 存储与保管
绝密、机密资料:必须存储于专用保险柜或经过加密的、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涉密计算机/服务器中。纸质文件不得复印。 电子存储:必须使用公司认可的强加密软件对文件进行加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U盘、移动硬盘)需专人管理、登记在册。 禁止使用个人邮箱、微信、网盘等公共互联网工具传输任何涉密技术资料。第六条 使用与传递
借阅、复制必须填写《涉密资料审批单》,经技术总监或以上领导书面批准。 传递须通过公司内部加密通道或专人送达,并有签收记录。 会议中讨论涉密内容,需选择安全场所,并禁止无关人员在场。第七条 归档与销毁
涉密资料单独归档,专柜存放。 销毁时,纸质文件须使用碎纸机彻底粉碎;电子文件须由IT部门使用专业工具进行不可恢复的擦除,并填写《涉密载体销毁记录》。第四章 人员管理第八条 背景审查与培训
对接触核心技术的员工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并定期进行保密教育和制度培训。第九条 访问权限最小化
严格执行“业务需要”和“最小授权”原则,确保员工只能访问其工作必需的技术资料。第十条 离职审计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前,必须进行技术资料交还审计,并冻结其所有系统访问权限。第五章 检查与问责第十一条 定期检查
由公司保密委员会或指定部门每季度对涉密资料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第十二条 严厉罚则
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将视情节给予警告、辞退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六章 附则(同第一篇)